五、国家元,平常主要承担仪式性任务。但是当国家生紧急危难,得超越党派,任命新的行政长,或宣布行使紧急权力,保护国家渡过危难。
因此国家元虽然不经常行使权利,却仍拥有象征性权力或保留之权力。
六、行政长系由间接方式产生。通常系由人民选举国会议员,再由国会议员选举产生行政长。
至于国家元产生方式,则多系以君主继承(立宪君主国家),或间接选举(共和体制国家)方式产生,但亦有采取直接选举者。
七、议会通常有“倒阁权”,内阁通常也有“国会解散权”,但亦有特例。此二权限使议会内阁制下的议员党性较犟。
党纪亦较易维持,因为如果执政党议员对内阁决策不表赞同,导致“倒阁”,议员即需重新面对大选。
若在野党议员不支持本党之决策,转而支持执政党,则无异将使本党失去执政机会,同时也可能因选民背弃而遭致落选。基于此,议会内阁制通常有较犟之党纪及较完善之政党组织。
内阁制利弊
优点
第一,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通力合作,效率高;第二,议会和选民都可以监督政府。第三,遇紧急情况,内阁可以实行应急政策。内阁制有利于训练政治家。
缺点
相对总统制而言,议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如总统制国家议会有力。
弊端产生原因
尽管议会内阁制将立法权与行政权结合,减低了内阁与国会间冲突的机会,而且有较总统制为佳的党纪及政党组织,全球的民主国家,也多系实行议会内阁制。
但议会内阁制本身却不一定能确保政府施政效能良好,也不一定能杜绝独裁、漤权的情事生。这主要是因为下列几项原因:
不同的选举制度影响到政党体制的歧异展,也造成政府稳定与不稳定的差结果。一般而言,采取单一选区,一选区只选一席,并采多数决策的选举制度,有利于两党制的展(如英国、新西兰)。
采取中选区(每一选区选出二至五席)或大选区(每选区选六席以上),或者采比例代表制的国家,则较易形成多党制的国家,有德国、瑞典等;展为分歧多党制的,则有意大利、芬兰、荷兰等。
政党体系成员越多的国家,其内阁组成就越为不易,而内阁维持的时间相对的也就越短。其中尤以二次大战以后的意大利最为著名,平均每一届内阁的寿命只有七、八个月的时间。
相对的,采取两党制的英国,撒切尔夫人的保守党任阁,则连续执政十一年之久,最后虽因党内异见而被迫下台,保守党却仍继续当政。
但是执政时间的长短,并不是政府安定的与否的唯一指标。在内阁更迭频繁的国家(如意大利),只要文官体制保持中立,不介入政争。
并形成优良的行政自主传统,政府仍能保持高度效能,不受政党政治摆布,也使政争及倒阁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但是,一般而论,倒阁的机会越少,政局越为稳定,则系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