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姬点头,“是啊,征召一些妇人,说是洗衣做饭。但具体的是做什么,我还不清楚。所以,我想去相县看看……如果好的话,三年五载的,能积攒下些钱帛来,将来也能有个着落。
只是……”
说到这里,王姬由于了一下,用慈爱的目光,看了一眼身边的童子。
“这是我儿子,叫王信,今年才八岁。人挺老实,也能干活,很听话……以前我开酒肆的时候,没少帮衬我。只是……有点愚笨。我去找活计,却不能带着他,所以想烦劳兄弟照看一下。”
愚笨吗?
分明就是个傻子嘛……不过这小子的个头,可是和刘阚有的一拼。才八岁的年纪,却好像有十几岁的样子。刘阚蹲下身子,却现傻小子王信本能的往后一缩,抓住王姬衣角的手,更紧了,死死的不肯松开。
“他这是……”
王姬连忙说:“阿阚兄弟,你别误会。信不是躲你,只是……你也知道,像我这样的女人,想要做个活计,并不容易。信有时候不懂事,被人殴打……同龄的孩子也欺负他,其实,信真的很老实,不会给你添太多的麻烦。只要给他一口饭吃,让他干什么,他都是可以的。”
这心里,没由来的一酸。
刘阚伸出手来,摸了摸王信的脑袋。
“姐姐,相县为什么征召女子?”
“不清楚,据说是要往南边去,能拿岁俸的……但具体做什么,却不甚知了,所以我才去看看。”
南征,肯定是南征百越!
如果说之前刘阚还有点不能确定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完全确定下来了。
秦军征伐百越,并没有在史书上留下太多的笔墨。刘阚也只是有个印象,依稀记得,死了很多人。王姬这身子骨,如果往百越去,岂不是……且不说别的,只百越的气候就很可怕。
前世,刘阚看过一本书,是关于岭南地区的展情况。
岭南地区最早就是称之为百越,有很多的土著,还有凶猛野兽。在秦汉之时,百越还是一片蛮荒地带。高山峻岭,丛林密布……最可怕的是那里的瘴气,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姐姐,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
刘阚站起来,沉声道:“这次官府征召,绝非一般的小事。昨日还押送了一批青壮刑徒往相县,说不准啊,会打仗的。您要是去了,能不能拿到钱是一说,这性命能否保住,都不一定。”
刘阚的声音很小,但王姬却听得清清楚楚。
顿时花容失色,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她也知道,刘阚现在可不是普通的人……那可是朝廷承认的‘士’。能说出这番话来,绝非无的放矢。但是不去的话,这今后的日子又怎么过?
刘阚想了想,又看了看王信。
突然说:“姐姐,我母亲年纪已经大了,整日的操持家务,我这个做儿子的实在是不忍心。您是个勤快的人,手脚又麻利,不如去我家,帮我照顾一下我母亲的生活吧。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的,做个饭,帮忙照看一下田地。我这边呢,以后估计会很忙,不在的时候,可就要烦劳您了。
信年纪还小,也离不开您。
你就带着他去我家住吧……吃饭是不用担心,每年给你五百钱的工钱,什么时候想走,随你的便。”
五百钱,那就是相当于一个农户一年的收入。
王姬闻听喜出望外,拉着王信的手,当街就要跪下给刘阚磕头。
刘阚拦住这母子,轻声道:“姐姐,你且带着信先去我家,见到我娘,就说是我让你去的。先安顿下来,其他事情等我回去再说……我这边还有一点事儿,就恕我不能陪你一起回去了。”
王姬连连点头,又是一番感谢,然后才带着傻儿子王信,往城外走去。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又愿意抛家弃子的外出讨生活呢?哦,也许有人愿意,但刘阚却不能认同。
征伐百越的战争,即将开始了。
那么距离天下大乱,秦失其鹿,还有多长时间呢?
刘阚不清楚,但是心头的压力却变得更大。目送这王姬母子离开,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转身往曹无伤家走去。
罢了,走一步是一步吧……
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要积蓄力量。一俟大乱出现,也可以有自保之力。
慢着!
刘阚突然想起了什么,只觉眼睛一亮,计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