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伯家还是和过去一样,二伯总是喜欢聚集一帮人一起打牌抽烟吹牛,不过虽然俩家的关系不是很好,但是大家对于叶凡总是好的,因为他做事很讲义气,而且不喜欢讲别的,比如说,道理,帮亲不帮理的典范。
和堂姐说了为什么要来,二伯母说,你晚上就在家里吃吧,今天炖了鸡肉,虽然流口水,可是叶凡还是拒绝了,没办法啊,家里母亲管的很严,想要在外面吃东西,想都别想,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叶凡上大学的时候去了川南的原因,不想离家很近,很窒息的感觉。
溺爱,有的时候也是一种要命的生活方式啊。
二伯家有一款卡带录音机,这个在当时可是个稀罕物,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的,而且叶凡家也没这个闲钱,当时父亲还在大庆的工地里干活呢,身体素质不错,可惜,后来因为一场事故,让他元气大伤,所以,叶凡虽然现在已经不太在乎自己以后会不会有钱了,可是对于父亲的一切还是很在乎的,父亲是个说话很少的人,但是对自己的关心却是另外一方面的。可惜,现在父亲还回不来,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过来。
打开磁带,里面的表皮还在,如果是小虎队的歌词的话,早就翻烂了,可惜是英语的学习资料,根本就没人翻过。
将磁带放进录音机的槽里,然后按下驱动键,一段熟悉的旋律响起。
从最初的abc……开始,到后面的等等,叶凡发现自己此时更加需要注意的是语音和语调,国内的人学习英文,最可怕的就是知道不会说。
不过当叶凡用正宗的语音说出这些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挺奇葩的,难道自己真的具有这方面的能力?
晚饭到底没有在二伯母家里吃,因为妈妈已经在喊他了,半个庄子都可以听到的声音,让他不得不老实地回家。
吃过饭之后,他拿起英文课本,发现里面的内容其实挺简单的,一切都在脑子里,就将英文课本扔到一遍,开始练字。
练字需要从最初的正体写起,像那种一开始就写草书的,那是作死。
写了十多分钟,看着上面的字体,叶凡才觉得,记得住和写得出来,真的是两回事,看来自己还需要多多练习才是,否则就可惜了这些东西。
晚上,他躺在床上,想着以后考试会考一些什么,却发现根本就不知道,不过语文肯定是要考文字的字义的,正好家里有一部汉语字典,那是自己小时候买的,差不多三年级的时候,不是后来的那种大背头,而是巴掌大小的棕色人造革的包裹的,内容可能少点,不过聊以慰藉吧。
从那以后,晚上喜欢听收音机的他,开始看这些书,结果自从那以后,他的词汇量慢慢地聚集起来,初中毕业的时候,语文和英文词汇量超过了当时的老师,只是,没人知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