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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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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娘一手扶了一个,领着两位老人进了新盖的一明两暗的屋子,众人也尾随进来了,互相见礼完毕,外人都出去了,萱娘这才有空仔细打量着外祖家的人。

外公看起来有六十多岁,脸色发黄,满脸皱纹,鬓角的头发白了,穿了一件褐色滚边的绸子薄袄,帕头也是褐色的,背有些佝偻。

外婆看起来年轻些,应该不到六十岁,圆脸,慈眉善目,就是脸色略显苍白,上身穿了一件蓝色的绸子薄袄,下身是一条深蓝色的裙子,头发只是简单的圆髻,插了根金簪。

还有旁边站着的殷之毓和顾氏,这是萱娘的大舅舅和大舅娘,两人也都是一身简单的打扮,一应多余的配饰皆无。

这样的一家人,萱娘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把他们跟江南巨富四个字联系在一起。

萱娘心里想的也是凌远霄心里想的,当然,凌远霄更多的是自责,殷家没落了,两位老人苍老了,谁能说这里没有他的因素?

如果当年他不把殷敏带到京城来,这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岳丈,岳母,你们是愿意在这山上住着还是愿意在山下找一处宽敞些的地方?”凌远霄开口了。

“萱娘在哪里我们就在哪里。”宋氏还拉着萱娘的手不肯松开。

“那就怠慢了,这里的条件不太好。”凌远霄看着逼仄的屋子,有些后悔当初没盖大一些。

“妹夫,就依着娘吧,娘想了小妹这么多年,日哭夜哭的,如今好容易见到小妹的骨肉,别的都是次要的。”顾氏在一旁答道。

凌远霄点了点头,转身出去了,殷家人还是一如既往地通情达理。他愧对这份通情达理。

“孩子,来,跟外婆说实话,你爹对你好不好?”宋氏见凌远霄出去了。忙拉着萱娘问。

“好,爹爹真的对我很好,就是一开始的时候不相信我是他的女儿,后来见了我,见了我娘亲手绣的包被,就认我了。”萱娘把西北认亲的那一段学了一遍。

“我的乖乖,你这么小的年纪就敢闯西北?快跟舅舅说说,这一路都碰到什么了?”殷之毓一脸崇拜地看着萱娘。

“也没什么,还好啊,我还有别人陪着。”萱娘说完低头。那个陪她远赴西北的人如今也不知是否安好。

“我年轻的时候也去过一次西域,可以说的上是九死一生。”萱娘的话令老爷子想起了四十多年前的往事,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姑苏殷家世代是做丝绸生意的,几乎霸占了江南一半多的市场。谁知在殷老爷子十五岁那年,临安城里突然出现了一批新的织锦,说是从蜀地传来的技艺,色泽华丽,图案精致,质地坚柔,比殷家的好了不止一点半点。殷家的货渐渐积存下来了。殷老爷子的父亲,也就是当年的殷家家主,为了此事郁结于心,一病不起。

殷老爷子从父亲手里接过家主之位,那一年他才十七岁,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时候。眼看着殷家就要没落了,所以铤而走险,带着殷家全部的库存跟着一个商队踏上了去西域的路。

“这一走,跋山涉水不说,最难的是过沙漠。最长的一次我们在沙漠里转了快一个月,缺粮缺水,差点没交代在那里,幸好碰到了一组波斯的商队,把我们安全送到了于阗,我们的货也就都给了对方。”

“于阗?”这个地名萱娘很熟,就是产玉石的地方,可惜离玉门关还很远,中途要过吐蕃和别的两个小国家,所以萱娘也就歇了想去看一看的心思。

“我当时把卖丝绸的银子也全换成了玉石和宝石,然后从吐蕃穿过,正好路过蜀地,我也就跟着进了蜀地,后来商队的人都走了,我留在了蜀地想学艺,最后娶了你们外婆,把你们外婆带回了姑苏,你外婆家就是做蜀锦的,到了姑苏后,把蜀锦的技艺传授给了殷家,两家的技艺互相取长补短,我们殷家的织锦终于再次扬了名,我为了感谢你外婆,便把我们殷家新出的织锦叫宋锦,谁知短短几十年,又没落了。”

原来这就是宋锦的来历。

只是,弹指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垂垂老矣。

想到这些年殷家在风雨飘摇中苦苦支撑到今天,萱娘的眼泪落了下来。

“岳父、岳母,你们回去还做宋锦的生意吧,我已经跟江南道的节度使去过信了,以后不会为难你们的。”凌远霄一直站在门外,听了这话忍不住进来了。

“那之前是怎么回事?”殷之毓问道,语气有些冲。

“这个我也不是太清楚,我想应该是什么误会吧。”

“误会?”殷之毓还想再说什么,被宋氏喝住了。

“老身多谢侯爷了,虽说这宋锦是我一生的心血,风光了几十年,可老身这把年纪了,也没了当年的心气,罢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老身也操不了这些心了,不过老身还是多谢侯爷。”宋氏说完欲向凌远霄行礼。

“岳母,您这是要折煞小婿,小婿愧对岳父岳母的嘱托,没照顾好阿敏,又和萱娘失散了这么多年,如今萱娘回来了,小婿恳请岳父岳母在萱娘身边多留一些日子,让小婿替阿敏略尽一些孝心,以全阿敏在九泉之下的心意。”凌远霄跪在了两位老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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