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奇幻的磨盘打碟音,跟让人血脉喷张的重鼓声,激情四射的摇滚曲突兀的在舞台之上响起。而这激情的音乐声效果也是极其明显的,舞台之下近三万听众立刻便从刚刚缭绕在耳边的音乐中清醒过来,转瞬间再次进入了歌者的节奏。
刚刚诡异静寂不在,不过一个八拍,陈楚凡此时那动感十足的歌声,便将台下所有音乐爱好者的情绪调动了起来,没有人还能安静的站在原地,无数的人高举起右手,随着音乐的节拍扭动起自己的身体,尽情释放起体内压抑的激情。他们的情绪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仅仅用了不足十秒,陈楚凡就好像一个魔术师一样,尽情的掌控者所有人的情绪。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当我大声嘶吼的时候,你将听到我的心声。这就是我的人生,把握现在,机会稍纵即逝,我不祈望能长生不老,我只想每天都能活的精彩”
陈楚凡此时唱的赫然是他在m国时创作的唯一那首硬派摇滚曲《itismylife》。伴随着他的第一张英文专辑在m国的畅销,台下最少有一半人都对这首歌耳闻能详。
所以当这首歌进行到副歌部分,台下的歌迷再也忍受不了心中激昂而澎湃的冲动,跟着陈楚凡一起怒吼起来:“这就是我的人生,我要把握现在,因为机会总是稍纵即逝,我不去祈望永远,但我每天都要活得精彩!这就是我的人生,我的心始终在高速公路上飞驰,就如同富兰克辛所说的。我走自己的路,每天都要过的精彩!”
不管会唱不会唱,此时现场所有歌迷的情绪已经被完全调动起来,血液在体内沸腾,虽然还是二月的室外,气温绝不算高,但是当三万人的激情同时点燃后,现场的气氛却在这一刻完全沸腾了。
蒸腾的水汽开始笼罩在整个现场,那是台下歌迷们疯狂舞动身体时。挥洒出的炙热汗水。数万人的同时高唱,让整块绿地都在颤抖,这是狂欢的时刻,哪怕是一个平常内向无比的人,此时都无法在这热情澎湃的音乐声中冷静下来。他们现在能做的只是使出自己全身的力气,配合着台上歌者发出的歌声,去嘶吼,去呐喊,将对这个世界所有的不满都通过此刻的疯狂,完完全全的发泄出去。
而当一曲完毕,那热血沸腾的激情却还在胸中澎湃。当音乐停歇,那似火奔放的热情还没完全泄尽。那被点燃的激昂情绪此时还郁结在台下这三万多人火热的心中,他们急需继续发泄,可是没有了节奏。没有了音乐,就连最后一个音符也在空气中飘散,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所有人都感觉心中那把火已经越烧越旺,如果继续这样安静下去。他们甚至感觉会被胸中那股无从发泄的火焰烧成灰烬。
就在这时,台上的陈楚凡又有了新的动作。只见他猛的将背在身上的吉他取下。握住琴把,高高举起,随后狠狠的砸在舞台之上!只听到“砰”的一声,在现场音响的作用下,这个声音是如此之大,直将台下所有人的注意力都瞬间吸引。而好好的一把吉他,也因为这狂暴的一摔彻底散架,只剩下一个琴把,仍旧握住此时显得异常狂暴的少年手中。
“告诉我,那是哪里?”面对着麦克风,陈楚凡狂吼着,握着琴把的右手指向不远处灯火通明的斯台普斯球馆。
陈楚凡突然的爆发,似乎指引台下众人发泄的方向,三万人竟是同时心有灵犀的高喊,回答起台上那个奔放的少年。
“斯台普斯!”三万人万众一致歇斯底里的咆哮,让整个洛杉矶都在颤抖。
“那里正在做什么,为什么灯火辉煌!”少年似乎麦克风放在架子上不过瘾,将它拿在了手中,继续咆哮着冲着台下问道。南海岸的海风吹过,将少年的长袍撩起,炙热的白炽灯照耀着少年的挺拔的身影,而那肆无忌惮的怒吼,让此时的少年满是王者的气势!
没错,站在这个舞台上的陈楚凡此时就是一个王者,他主宰着自己的音乐世界,而台下所有人在今天这个晚上都成为了他的臣民,他的士兵,心甘情愿的听从着他的调遣。所以台下的回答仍旧是那么整齐有致,激情澎湃。
“格莱美!”
“没错!一年一度的格莱美!哈哈,无数歌手向往的音乐盛殿!就在那里!”说道这里,陈楚凡顿了顿,他的手再次扬起,指向旁边的那栋近五十米高的圆形建筑,随后少年显得更加激动起来,愤怒的嘶吼道:“可是今天,我站在这里却要告诉正坐在里面衣冠革履的大人物们,你们他妈的就是坨屎!去他妈的格莱美!去他妈的录音学院!”
说完少年指向斯台普斯球馆的那只手,很不雅的比出了一个中指,而这跟中指在炙热的白炽灯的照耀下,在舞台两旁大屏幕的特写镜头下,竟是显得如此清晰!
从接到福伯电话起,一直隐藏在少年内心中的怒火,在这一刻完全爆发了出去,暴虐狂躁不足以形容此时少年的情绪,那是一种可以将他整个人都炸开的冲动,他已经完全不去想任何后果,他要做的就是宣泄,他已经用他的音乐证明了自己。如果说他跟格莱美之间是一场战争,那么现在轮到他用自己的方式,继续这场跟格莱美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