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是一片延绵深郁的崇山峻岭,而在那莽莽的层峦叠峰间,有一道岭脊延伸出来,岭上林木苍幽,杂草丛生,远远去,宛如一条蜿蜒的青色长蛇。这道山岭,它有一个很文雅的名字――-落雁岭。
这落雁岭以前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可这最近几个月,却成为帕米平原上最热闹的峄道,不为别的,就为它是去红月城的必经之路,自从数月前猎鹰师团驻守红月城后,筑城修所,开山建路,大量的民工,手工业者,农民在非常优厚条件的诱惑下大量的涌入红月城。直到半月前喀木要塞被攻占,底特城,多伦城及其周围的几个小城镇相继沦陷后,这种涌入更是呈难以想象的疯狂状态,今天也不例外。
蜿蜒的山道并不宽阔,只有近十个人可以并排而立,人流中,一个身穿粗麻布汗衫的中年佣兵停下了脚步,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把腿支在一块山石上,样子是准备休息一会。他从背上的包裹里掏出了一块暗黄色的毛巾,擦了一下脸,眼神却停留在离他不远的一群人身上,这是由两个妇女,一个矮小的男人,以及俩个小男孩组成的一家子。
“是罗老板吗?”那个中年汉子好象怕认错似地,迟疑了一会才张口问道。
那个矮小的男人――罗特回过头,黝黑的脸上挂满了密密的汗珠,眼睛很小,有种商人特有的精明意味,他喘着粗气,惊喜地道,“是莫思勃兄弟啊,怎么这么巧,你也去红月城吗?”
笑着迎了上去,“是啊,你也去红月城吗?”莫思勃有点惊疑的问道,他知道罗特虽然不是什么贵族,却也是家底丰厚的财主,在明特城开了俩家酒肆。他就是那俩家酒肆的老主顾。
罗特长叹了口气,伸长脖子瞧了瞧后面连绵的人潮,略有遗憾地道,“莫思勃兄弟啊,世道不太平,生意难做,我把酒肆给关了,带上妻儿原本想回克莎城,虽知克罗城已经闭关,只能转道去红月城,听说那里现在是除克罗城外帕米平原上最太平的地方。”
点了点头,莫思勃接口道,“原来是这样啊,那我们一起上路吧,最近盗贼四起,溃兵做乱,多了人也多点照应。”
罗特巴不得这样,赶紧接口道,“这样最好,这样最好。”说完,换了一种语气疑问道,“莫思勃兄弟,你说,这红月城能抵挡住科特鲁的骑兵吗?”
莫思勃呵呵一笑,道,“我说罗老板啊,你的胆子也太小了,你难道不知道,猎鹰师团在没有成立前,几十个人就连败科特鲁的皇牌骑兵,而且最近还剿灭了为害帕米平原多年的红巾盗贼团,这样的军队,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不瞒你说,我此次去红月城,就是准备参加猎鹰师团,和科特鲁的畜生们大干一场。”
罗特的脸再次堆积出虚伪的笑容,“那就好,那就好。”
莫思勃刚准备说什么,他身后的人群传来一种喧闹声,“快,快,猎鹰佣兵。”莫思勃和罗特的顺着声音朝来路的山脚望去,果然,在山脚下,有一群胸口绣着黑色猎鹰的佣兵正护着三辆马车朝山上走来,人数不多,只有近百名,而且除领头牵马外,其余的都是步兵。
猎鹰佣兵的到来给整个山岭增添了许多欢声笑语,山道上的人相互指点着,交谈着,眼神和言语里都充满了羡慕和崇拜,这让以剌布为首的猎鹰佣兵们非常的兴奋。这也难怪,在这崇尚英雄的年代里,猎鹰已经成为帕米平原的骄傲。
剌布牵马走在前面,不时憨笑着和周围的行人打着招呼,山风吹拂着他的衣角,有轻细的“猎猎”声扬起,着周围行人诚挚的笑脸,和出于爱护的让路,让这位曾经身为森林之盗小队长的他心里感慨万千,同时也更为自己能成为猎鹰的一份子而骄傲。这时,一个孩子跑了过来,把一只红艳欲滴的苹果递到了他的面前,奶声声地道,“叔叔,给你吃。”
剌布蹲下身,微笑着说,“小弟弟,叔叔不吃,你吃,不过你告诉叔叔,谁叫你请叔叔吃的啊。”那小孩憋着嘴,好象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把求助的眼神朝后面望去,“妈妈,叔叔不吃。”
剌布顺着孩子的目光去,几米外,站着一个身穿青色粗布裙的妇女,手里挎着一个小小的包裹,不怎么漂亮,却有一股慈祥,安静的韵味。那名妇女见剌布的眼光望向她,不由低下头,脸飞红霞。她缓缓的走了过来,抱起孩子,把孩子手上的苹果递到剌布的面前,抬起头,平视着剌布,已经没有一丝的羞涩,平静地道,“收下吧,这孩子的父亲也曾经是个佣兵,可在上次对科特鲁的战争中,他牺牲了,我不后悔,因为我知道他是用生命阻止了敌人的铁蹄来践踏他的家园,现在他不在了,我知道你们是猎鹰佣兵,所以希望你和你的伙伴们会像我丈夫一样,别让敌人的铁蹄来蹂躏我们的土地,谢谢。”说完,那个妇女把苹果往剌布的手里一塞,抱着孩子就望山上走,留给剌布他们的只是孩子那童稚的眼神和扬起的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