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隽笑道:“你们想早点把旭烈兀吃掉,这点朕能理解。有道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时机我已选好了,等旭烈兀这轮攻势受挫之后,我们就起总攻。”
“那不是还得等吗?”黄汉嘀咕起来。
清风子解释道:“旭烈兀这轮攻势受挫后,他必然会准备下一轮攻势,他在将未之际我们起总攻,就能起到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还有一点,这时间不会太长,要是打得太好的话。”
李隽指着清风子,大笑道:“好啊,道长,你在给他们出主意,要他们狠揍旭烈兀。”清风子捋着胡子呵呵笑道:“皇上圣明!”
这话已经提醒解晋他们该怎么做,一个个很是兴奋地站起来,道:“皇上,臣告退!”也不等李隽说话,兴冲冲地跑走了。
“遣将不如请将,请将不如激将!”李隽看着解晋他们的背影笑道:“这下有得旭烈兀受了。走,道长,我们也去看看!”
“可汗,臣实在是顶不住了,请可汗下令撤吧。”忽秃忽几乎是哭出来的:“可汗,我的人只剩下不到五千,我可是三万人马啊。”
忽秃忽打过不少大仗硬仗,就是没有打个象今天这样的倒霉仗。不用怀疑,给旭烈兀激起的士气的确是很高昂,战意十足,他们一投入战场,一开始的进展很不错,一连向前推进了好几里。
然而接下来生的事情让他后悔终生,南宋的火炮和手榴弹好象不要钱似的,铺天盖地扔过来,把他的人炸得成片成片倒下。忽秃忽是憋足了劲,誓要突出重围,不为所动,命令军队继续进攻。遗憾的是,在付出了上万人的代价后,毫无进展。
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不久之后,也不知道宋军是怎么搞的,突然力,一阵猛打,从后面包抄他,要不是他见机得快撤出来的话,现在肯定是给包了饺子。就是这样,他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总共三万人的部队,到现在剩下不到五千人了。
“不行!”旭烈兀只短短两个字就打破了忽秃忽的希望,不过他后面的话让忽秃忽破灭的希望马上又升起,旭烈兀说的是:“本汗再调三万人给你,你给本汗打出一条通道。”
要是再有三万人投入的话,事情还是有可为,就在这时,部将札礼齐急急匆匆跑来,道:“启禀可汗,在北方现大量南朝军队,正在向我们逼近!”
“多少人?什么兵种?”旭烈兀眉头一挑,问道。
札礼齐答道:“不下十万之众,清一色的骑兵,玄甲骑兵也在其中。”
玄甲骑兵是南宋最为精锐的军队之一,是一把不轻易使用的尖刀,玄甲骑兵的出现,就意味着大战即将开始,旭烈兀预感到不祥,一拍马背,飞马而去,众将忙跟上。
等旭烈兀赶到时,他看见的是他终生难忘的一幕。
“将士们:旭烈兀和他的军队在真定屠杀了我们不计其数的父老乡亲,几个月过去了,真定的大地还是一片血红,那是真定父老乡亲的鲜血。他们的尸骨还在荒郊野外,不是给野狗吃,就是给秃鹰啄食。”李隽骑在马上,身着戎装,开始战前训话,道:“将士们:为真定父老乡亲报仇的时间到了!朕命令你们,用你们手中的武器砍下鞑子的头颅!鞑子罪孽深重,不用留活口,全部杀光,一个不留!”
大手一挥,将士们呐喊着:“杀光鞑子!为真定父老乡亲报仇!”好象海潮一样向色目军队涌去,玄甲骑兵、解晋的骑兵和欧军行的骑兵,这三支南宋最为精锐的骑兵部队跟在火枪兵后面冲了过去。
李隽在这个方向上投入的骑兵集中了南宋最为精锐的三支骑兵,一共是十三万,如此大规模地运用骑兵,是南宋历史上的第一次,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其规模超过了汉武大帝进行的漠北决战,堪称大手笔。当时,汉武帝投入的是十万骑兵,五十万步兵,十四万匹官马,加上私马一共是三十万匹马匹。
运用骑兵作战是蒙古人的传统强项,旭烈兀一点不也惊慌,一声令下,近十万色目骑兵迎了上去。按照旭烈兀的设想,他的军队是能征善战的精锐之师,和南宋的骑兵对上了,必然是一场血战。要是他能在这场血战中占了上风的话,他突围的可能就有八九成了。
他的想法没错,要是李隽投入如此之多的骑兵而输掉的话,可以肯定一点,就没有足够的实力来阻止旭烈兀突围。事实往往是无情的,旭烈兀的想法太单方面了,他只是立足于他那个时代来设想,他根本就不知道李隽来自现代社会,这次投入了一支不为他所知的火枪兵。
两军一对上,只听宋军阵里传出密集的砰砰之声,旭烈兀的骑兵好象堆好的稻草给人推倒似的,成片成片地倒在地上,人喊、马嘶、惨叫、悲鸣响成一片。
如此剧变,旭烈兀就是想破脑袋也是想不清楚,他做梦也想不到他倚为长城的骑兵竟然落得如此下场,饶是他历来镇定自若,具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可贵品质,也是忍不住惊奇不已,张大了嘴巴,吃惊地看着这一幕,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火枪兵,玄甲骑兵,解晋和欧军行的骑兵,阵势好象一个三角形,而三角形的顶点就是火枪兵。火枪兵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撕开一道口子,也就是把铁板一块的色目军团割裂,其余的事情他们不用做,自有三支骑兵去做。
火枪兵指挥官代远军谨记李隽交给他的任务,指挥火枪兵向纵深突击。在他们密集的火力打击之下,色目骑兵根本就不堪一击,如入无人之境,迅速向前推进。解晋他们很好地予配合,指挥军队紧紧跟进,把口子撕得更大。
这就好比一个楔子,无情地楔入了色目军团,这道口子越来越大,越来越深,不多一会儿就把旭烈兀投入的骑兵给击了个对穿。
按照宋军惯用的战术,在进攻之前先进行炮火准备,再投入军队进攻。等炮火达到预期效果,要费去很多时间,而现在的效果并不比炮火准备差,时间也用得少,廖胜功,杜大用他们对他火枪的威力虽有所了解,却没有想到竟是如此之大,很是吃惊地道:“火枪真是个好东西!威力如此之大!可比火炮方便得多了!要是朝廷的军队全部装备火枪的话,这仗根本就不用打了!”
他们的感叹之词立即得到清风子的赞同,道:“是啊,这是贫道这辈子见过威力最大、最为方便的利器了。火炮的威力虽然比火枪大,但是太过笨重,运输太难,唯有这火枪可杀人可射马,还很方便。不要说全军装备这样的利器,就是十万人,再少点五万人,那也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
“看你们这副感叹样,要是知道现代社会还有自动步枪、冲锋枪、机关枪、高射机枪这些武器,哪一种的威力都比我们使用的火枪大得多,和现代社会的枪支比起来,我们的火枪只能算粗制滥造了。我们的火枪要是遇到现代社会的重装备,根本就派不上用场。你们要是知道这些,会不会把下巴掉下来?”李隽听了他们的话,在心里觉得很好笑,强忍着笑,道:“这都是黄永善的功劳,他实现了连,要不然火枪还不能投入实战,顶多象火铳一样,用来防身救命而已。”
火枪能够投入使用,固然有黄永善的功劳,但李隽才是始作俑者,当此成功在望之际,李隽一点也不居功,而是说成是黄永善的功劳,这胸怀非常博大,清风子叹道:“皇上虚怀若谷,贫道佩服!”
李隽笑道:“道长什么时候学得这么世故?老说好听的。传令下去,其他的军队马上投入战斗,把旭烈兀的骑兵吃掉!”
命令一下达,黄汉的步兵,赵良淳的军队,张世杰的军队,从四面八方涌过去,开始对旭烈兀的骑兵实施穿插包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