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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春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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嗒嗒的马蹄声在荒野里回荡,由疾渐缓,最后停了下来。

“混蛋!”

爱德蒙狠狠地一勒缰绳,从马上跳了下来,冲到同样翻身下马的达维斯巴顿面前,一把抓住了对方的衣领,怒气冲冲地吼道:

“达维斯巴顿,你这个混蛋,你为什么拦着我?!”

达维斯巴顿没有管自己的衣领被人拽住,只是先远远地看了一眼后方的荒野,似乎确定没有人跟上来,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浊气,伸手用力地推开爱德蒙,神色冷冷地说道,“我刚救了你的命,现在,你又欠了我一个人情。”

“去特么的人情,那些是我的人,我的人全死了!”

爱德蒙眼中喷火,被达维斯巴顿一把推开之后,直接从腰上拔出了左轮手枪,指着达维斯巴顿。

“你还知道你的人死了?”

达维斯巴顿一个跨步走到了爱德蒙面前,用额头抵住对方的左轮手枪,似乎完全没有顾忌对方会开枪,嘴角掠起嘲讽的笑意,“如果不是我拖着你,你现在就和你的人躺在一起。”

“什么意思?!”爱德蒙眼里的怒火稍稍消散了几分,他并非没脑子的人,不然也不能成为这么多牛仔的头领,略微冷静下来就想通了关节,“你认识那个玛第人?”

“那不是玛第人,那是夏人,来自那个遥远帝国的夏人。”

达维斯巴顿语气同样舒缓了下来,但依旧没有太客气,“十几条枪都解决不了,你以为多你一个结果会有改变吗?”

“我是最好的……”

爱德蒙似乎还有些不甘,达维斯巴顿却是开口打断了对方的话,“我知道,爱德蒙,我知道你出枪的速度在西部没有几个人能够赢你,你枪法准得可以打下天上的飞鹰,但如果你知道我经历过什么,你就会收起你那天真的想法。”

“你到底想说什么?”爱德蒙完全冷静了下来,收起手里的手枪,沉声问道。

“爱德蒙,我们是老交情。”达维斯巴顿目光不闪不避地盯着爱德蒙,一字一句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找你……”

……

春田镇。

一座位于联邦南北和东西部交接中心的城市,虽然名为镇,但因为处于南北东西枢纽的缘故,商贸繁荣,人口众多,是一座相当的大的城市。

从踏入这座城市开始,裴楚就感受到了一种完全不同于金山港的繁华。

宽敞的街道,往来如潮的行人,高耸的各种塔尖建筑风格的住宅,还有处于城市中心,喷涌着热气出巨大汽笛声,呼啸而过的火车。

和大量夏工聚集的金山港,这里仿佛另外一个世界,那种铺面而来的热闹与繁华,让裴楚感觉似乎到了文明世界。

“裴,将你的帽子压低一点,在这里我们要小心。”

威廉约翰逊牵着一匹战马,穿着吊带裤白衬衣,一扫初次遇到裴楚时的落魄模样。

只是从进入这座城市开始,他的面容和身上的肌肉都微微绷紧,不时地用眼角的余光扫过周围,似乎生怕有人会冲上来抓捕他。

“我看到这里也有不少尼格罗人和玛第人。”

裴楚同样牵着一匹马,目光不时扫过周围走动的人群,他现在的装束和威廉约翰逊差不多,都是这个时代比较普遍的衣着。

“那不一样。”威廉约翰逊扫了眼周围,压低着声音,“他们都是有主人的奴隶或者雇工,我们没有身份证明,被人抓到会被当成逃奴处理。”

说着,威廉约翰逊又抬头看了一眼裴楚的脸色,似乎怕他生气,连忙补充了一句,“我知道你无比的强大,但如果你想了解这里,能少点麻烦是最好的。”

这段时间的相处,威廉约翰逊完全知道身边这个玛第人兄弟是一名强大无比的战士,比起他从父母那里听来故老相传的部落勇士还要可怕。

那些传说里,他们曾经的部落勇士皮肤比岩石还要坚韧,力量可以超过野牛牛,一个人就能够轻松的狩猎狮群,是阿非利加大陆里每一个部落里超越普通人的存在。

可威廉约翰逊一直有些不明白,如果传说是真的,老一辈尼格罗人嘴里说起的强大部落勇士,又怎么会轻易被联邦和旧大陆的一些国家所打败,使得无数尼格罗人漂洋过海在这里成为了奴隶。

“我明白了!”

站在旁边的裴楚听完了威廉约翰逊的解释,微微点了点头,将帽檐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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