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姐夫,我求您了行吗?”梁展苦着脸小声哀求道:“逃……这俩字儿也是随便能说的?做了那就是死罪啊!我求您以后千万别再提这俩字儿了行吗?”
纪墨呵呵一笑:“那就没办法了。”
梁展呼出一口浊气,郁闷的道:“嘶……疼死我了!老大你不知道,我这双脚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血泡在不断的自生自灭,再自生自灭……老大你的脚不疼吗?”
“疼。”纪墨说。
“啊?那怎么没听你说呢?”梁展狐疑。
“说了就不疼了吗?”纪墨反问。
“这怎么可能……”梁展有种不祥的预感,自己很可能要被打脸了。
“既然说了也疼,为什么不省省力气?说那么多,你嘴不干口不渴吗?”纪墨摇头一笑,他当然疼了,还疼得厉害呢!
穿越过来的这些日子,他虽然修炼看起来挺艰苦的,但是他可是皇上啊!
每天锦衣玉食,一呼百应,那日子过得不要太逍遥。跟现在的情况一比,说云泥之别都是美化过了的。
一大清早出城,纪墨跟着大部队一起喝了碗清亮得能当镜子用的米汤,就着米汤啃了两个杂粮馍馍。还算是不错,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喝口米汤啃个馍馍也别有一番风味。
但是接下来就硬生生走了一天,一整天啊……
纪墨刚刚修炼出真气来,对真气的应用显然还很稚嫩,否则只要修一门轻功,然后把真气灌输于双腿便能像那些来去如风的大侠一样了。
可问题是他不会轻功啊,有真气也只能像普通人一样靠双脚去走。他的脚早就血迹斑斑了,每走一步,就被那粗糙的新草鞋磨得钻心的疼,但也只能咬牙挺着。
不要轻易的选择,选择了就不要轻易的放弃。
这是纪墨的性格,而纪墨也不是没吃过苦的人,他当年刚开始打工的时候,二十块钱一晚上的地下室小旅馆也住过,为了省钱不坐公车靠两只脚走遍全城跑客户的时候并不比现在的痛楚少。
打工皇帝的辉煌光环之下,隐藏着的是外人看不见的无数酸楚痛苦和艰辛。
我就知道……梁展脸上火辣辣的低下了头,同时心中也生出了难言的钦佩。
要说他梁展是将门子弟,自幼习武,应该比纪墨这个昏君更能吃苦才对。可事实上却是反过来了,主要是纪墨一直的表现让梁展生了错觉,有时居然会忘记了纪墨的尊贵身份,而把纪墨当成一个跟自己一样的新兵。
他可是皇上啊!
怎么就能忍下来的……梁展心中感慨着,不知不觉自己好像也恢复了力气,脚底的疼痛也似乎减轻了不少。
就这样,他们夹在大部队里一路走到了离城九十里的盛京驿。
不论是昏君亦或是纪总,这都是第一次来到盛京驿。
一眼望去,纪墨不禁大吃一惊。
高达三丈的城墙绕城的护城河还有甲胄鲜明的士兵,如果不是面积太小的话,说是城池也不为过。
“这只是个驿站?”纪墨吃惊的小声对梁展道:“我怎么看像座城池啊?”
梁展自然是来过盛京驿的,见纪墨不知道盛京驿他可高兴了,着意卖弄道:“老大,没错,这里就是盛京驿。别看只是个驿站,但因为这里是御林军巡守的边缘之地,过了这盛京驿就没有御林军的巡守了,所以不管要去哪里的人都会选择在这里歇脚留宿。
“因为过来过往的人多,所以盛京驿里有常驻军五百,并且酒楼客栈钱庄成衣铺赌场妓院花鸟市场等等都是应有尽有,还真是像座小城池。
“等过了盛京驿之后,每个驿站之间的距离便是一百里了。也就是说,从明日开始,大概都是要每日行军一百里了。”
说到这里,梁展情绪又低落下来,今天已经累惨了明日还要多行十里,还让不让人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