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凡当下就放下背篓蹲了下去,用手在那株植物根部摸了下去,这才双腿跪在地上把地表上面的草割了,清理了四周的野草,用小锄头小心翼翼的把周围的泥土耙松,一点一点的刨出了这株药材的庐山真面目,居然是一株肥厚新鲜的当归,叶凡瞧着这株当归个头不小,赶紧用手把上面的泥土弄干净,就见到这当归挖出来像个八爪鱼一样,个头很大,下面挂着许多的须子,像是结的人参一样,只是和人参还是有许多差别的。
“居然这么大的一株当归,可有好几斤了。”
叶凡一来就挖到这么大的当归,简直是如获至宝的看了又看,心想这山里当真是藏着好东西,这么大个头的当归居然都能挖到,让叶凡对这座宝山越的感兴趣,总觉得这座山里还有许多其他的好东西。
当归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一味价值不菲的补药,具有补血和血,调经止痛,润燥滑肠,抗癌,抗老防老,免疫的功效,要不是家里还有两个病人,叶凡真的想把这株当归拿去卖了,不过叶凡想到就算是把当归卖了,要用的时候还不是要买,只好把它小心的放在背篓的一角。
叶凡看着背篓里面毛茸茸的猴头菇,眼神一闪,这猴头菇在现代可是好东西,不知道拿到县城里面能不能换钱,叶凡这么一想就想起百味居的掌柜,毕竟这猴头菇可不是大白菜,如果贱价卖是肯定卖不了什么钱的,而且这猴头菇上面长满了毛,成淡棕色,就和猴子的头十分的像,大小各异,看着有些膈应人,像是一般人都是接受不了吃这样难看的东西。
如果想要把这东西卖出价值来,也许可以去百味居试试,因为她现百味居走的是高端路线,吃的都是这里没有的东西,那么接受新奇的事物应该要快一些,到时候她再把猴头菇的营养价值再宣传一番,肯定能赚钱的。
叶凡心里打定了主意,把眼前看见的猴头菇都从树干上挖了下来,最大的可有盘子那么大一个,小的也有小孩子拳头那么大,一共摘了好些叶凡才住了手,怕破坏了外观,叶凡只能先打道回府,决定她今儿先去试试这猴头菇的价钱再说。
叶凡回来的早让桂英放心下来,为了不让三叔担心,桂英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说让叶凡下次要上山去就带着她去,要不然她不放心等等,等吃了早饭后,当桂英和穆梁他们见到背篓里的那些猴头菇心里毛的很,嫌恶的看着背篓里一个个毛茸茸的猴头菇。
“三婶,这是啥?这东西长得的太埋汰人了。”
叶凡小心的把背篓里的猴头菇拿了出来放在一旁,免得压坏了形状,可是放在下面的已经坏了两个,叶凡就把坏的两个挑起来递给桂英。
“这东西叫猴头菇,是能吃的好东西,三婶吃过,比肉还好吃,我记得这东西以前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的。”
“那这东西不是很值钱了?”
桂英一听叶凡的话,也不在嫌弃猴头菇长的难看,当下伸手接了过来摸了摸,感觉毛茸茸的,像是摸村口的大黄一样,让桂英惊奇的瞪大了眼睛,咋感觉是活的一样。
“呵呵,对,这东西很值钱,而且只有钱人家才能吃的起。”
叶凡见到桂英惊奇的样子忍不住好笑起来,这个村里的人日子过的简朴,对鬼神存有巨大的畏惧之心,不该做的绝不会去做,所以村里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大奸大恶之人,更不会有人去试图尝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