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傍晚,他们突然得到派出所的通知,说是在济州镇码头边的一只船上,现了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要他们前去辨认。来了之后,苏佐伯夫妇现,死者正是苏海姗。
当时尸体双手反放在背后,面朝下趴在船板上,头后部有伤口,流过血。船上的东西整齐有序,没有任何打斗的迹象。苏海姗生前身上所带东西件件俱在,只是凭空多出一个空白日记本。
一位年轻的警察走过来轻轻拍了拍沈渊的肩膀,将他叫到一边。
年轻的警察将《解剖尸体通知书》递给他,“法医初步确定被害者因为钝器击打在后脑而引起死亡,为了取得头部内部的损伤证据,法医要求现场对死者的脑部作解剖,遗憾的是,我们一直未能做通被害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他们认为,他们女儿已经死得很惨,无法再接受将尸体肢解破碎的景象,我们希望你能说服苏海姗的父母,同意法医们做尸体解剖工作。”
“我可以看看被害者吗?”沈渊说道。
警察点了点头,走上前,将盖在尸体上的塑料布揭开。
沈渊朝苏海姗的尸体看了一眼,心里突然像遭到雷击般颤抖起来,肩膀不住地耸动,身体虚脱得几乎要倒在地上。
苏海姗的尸体已从船舱里被抬放到了岸上,身上的衣物已被褪尽,赤裸着躺在一张旧草席上。一头黑色的齐耳,双眼瞪得大大的,嘴巴微微张着。从伤口流出大量的血,溅喷了整个头部,脸上的表情已无法读取。裸露出的洁白的肌肉,已经没有了血色和往日的光泽。后脑由于受到钝器的猛击,伤口上凝结后的血块和头粘在了一块。
法医解释说,刑事案件都要做解剖检查,这样有利于公安机关确定死因,并说死者家属可以在场监督整个解剖过程。
沈渊答应了法医的要求,但他要求警方能向他提供一些案情材料。法医思忖了一会,叫来一个警察,从一个公文包内取出有关的材料递给了沈渊。沈渊迅速看完了现场所有的勘查记录,对事件的生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