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Blood gn n th road
But,th road thout nd.
(正文)
2050年6月1日上午10点31分
当我站在这滚烫的海滩之上时,我才终于意识到:我得救了。可是,对于想不起一切,孤身一人的我而言,要想在这个岛上生活下去,就要融入这个团体,借助他们的力量。
因此,我跨出了第一步。
“那个……”
我,站在了一个高个子男人的身后,刚想与他搭话,却不料他竟突然转向了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拍着我的肩膀说:
“夏亚,你怎么还在这里?我们前面不是已经分了组……”
男人突然停顿了下来,也许是因为我迷茫的表情,也也许是因为他现另一组的人已经远去。
“算了,你就跟着我们这组,一起去探索岛的北边吧。”
北边?
被他这么一说,我这才终于意识到原来就在我恍惚之间,他们六人已将分组探索的事定了下来。
想到这里,我突然焦急地环顾起了四周,在看到阿瑟的身影后,我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还好,她还在这里,我还不算完全孤立。
阿瑟的存在使我安心,可因失去记忆靠一个女人来慰及自己的我,却又让我自己厌恶。
我细细地打量起了站在我周围的几人,除了阿瑟之外还有一男一女——其中一个便是站在我的前方,刚刚我想与他搭话的高个男子。男人的个子虽高,但脸却微胖,唇厚眼小,带着一副深度的黑框眼镜,衣服也极为不搭,红绿拼接,显得庸俗。总之,他的长相不敢恭维,而品味也略显奇怪。
另一个是躲在阿瑟身后不时将脑袋探出望着我的小女孩。她的样子倒是惹人怜爱,大大的眼睛,樱桃一样的嘴唇,梳着两个短小的羊角辫,脖子上还挂着一个蝴蝶形状的短哨,年龄应该在十岁左右。
女孩摸着自己的短哨,又斜头望了我一眼,立马躲到了阿瑟的身后。
看着她那幅俏皮可爱的模样,我虽然很想过去将她的短哨拔下来试试,看看究竟能不能吹出声响,不过还是算了。毕竟,我还是个绅士。
绅士?我是绅士吗?虽然我想不起来,但应该是吧。
我,抬起了头,不小心对上了那个高个男人的眼睛,这才注意到他已经注视了我好久,正在等待我的答复。
我的脸颊微红了起来,赶快点了点头,赞同加入他们的小组。
“夏亚,看来我们是拆不散的缘分。”
阿瑟朝我吐了吐舌头,走到了我的身边,紧随而来的,还有她身后的小女孩。
“她是?”
我望向了女孩,女孩立马向后退了一步,仅露出两个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我的脸。阿瑟轻拍了两下女孩的手,女孩“呜呜”地叫了一下,这才走了出来,拉着阿瑟的衣角,站在了她的身边。
阿瑟向我介绍道:“她叫小雨,我也不知道她具体的姓名,只是曾在研究室里见过她几次。真是个可怜的孩子,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被选做了实验体,和我们几个人一起被流放到了这种地方。”
她的话,引起了我的同情。我蹲下了身体,伸出手去轻轻地抚摸着小雨的头。也许是被我摸得舒服,她竟“呜呜……”地叫了起来。
我笑了一下,随后又直起了身子,在阿瑟的耳边小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