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死你!
可是现在,这个家伙就敢!
而且。杜鹃分明看到,是大小姐主动靠在了他的身上,柔柔的,软软的。就好像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年轻恋人一样,那么随意,好像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什么时候,大小姐和这个家伙都亲近到这种程度了?
这个变化到底怎么生的,杜鹃还真是看不懂耶……
紧接着。杜鹃又看到了让她更加大吃一惊的一幕——燕飞扬取下随身背着的军用水壶,拧开盖子喝了两口,随手递给了公孙兰。
“哎——”
杜鹃叫了起来,眼珠子瞪得滚圆,怒气冲冲地盯住了燕飞扬。
还懂不懂规矩了?
随即就将自己背着的水壶取了下来。
这才是大小姐喝的水。
这个水壶,是杜鹃亲自洗干净。亲自泡的茶水,除了大小姐之外,别人碰都不许碰的,连杜鹃自己都没喝过一口。她自己喝的水,盛在另一个水壶之内。
杜鹃简直没办法想象,大小姐会去喝一个臭男人喝过的水!
那太颠覆了。
但是,接下来。杜鹃就现,错的真是她自己。
公孙兰随手接过水壶,没有丝毫的迟疑犹豫,甚至连想都没想,径直就送到了自己嘴边,轻轻喝了两口,甚至还抬起另一只手的手背,擦了一下嘴巴。
这一刻。杜鹃几乎直接石化。
大小姐这是怎么了?这些日子,大小姐到底经历了什么,忽然起了这么大的变化?
说起来,就是大小姐去中原那一趟,她没有陪同在侧,大小姐是和这个燕飞扬在一起的。难道就是这一个礼拜,就生了让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变化?
难道,大小姐真的……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燕飞扬?
杜鹃觉得完全不可思议。
在她的心目中,大小姐是完美无缺的女神化身,世间没有任何一个男子,可以配得上她。
这个燕飞扬,虽然长得不算难看,也有点小本事,或许很吸引那种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的目光,但要说到配得上大小姐,那还差得远呢。
哪跟哪儿啊?
公孙兰何等聪慧,一眼就看透了杜鹃的讶异,便向她微微一笑,说道:“杜鹃,我有点饿了……”
“啊?哦哦……”
杜鹃一愣,才回过神来,急忙打开随身携带的一个挎包,从里面掏出准备好的干粮,递给了公孙兰。
“哎……”
公孙兰用肩膀碰了碰燕飞扬,样子十分随意,随即将手里的干粮递给燕飞扬。
这一下,杜鹃更加不忿了。
凭什么呀?
这干粮虽然不算什么好东西,和大宅里专用厨师做出来的伙食不可相提并论,但也是杜鹃亲手做出来的,从选料到制作到收藏,整个过程都是杜鹃一手操办,没有让任何人插手。
就是因为杜鹃知道,大小姐很在意这个。
但现在,杜鹃精心制作的干粮,就被大小姐随手递给燕飞扬了,那个可恶的家伙,居然一点不客气,甚至连一句谢谢都没有,就这样接过去,就这样丢进嘴里,几口吃得干干净净。
而大小姐就这么看着他吃,眉目含笑。
就算杜鹃再不愿意相信,再用多少理由来“辩护”,单凭女性的直觉,杜鹃也能看得出来,大小姐对这小子绝不是一般的朋友感情。
绝不是!
杜鹃在大小姐的眼里,明白无误地看到了“喜欢”。
和所有怀春少女看着自己情郎的目光一般无二,没有任何区别。
杜鹃知道自己没有看错!
但她一时之间,还是拒绝相信。
这肯定不是真的。
就在杜鹃胡思乱想,满心不忿之时,燕飞扬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在这山野之间,电话铃声显得尤其刺耳。
难为在这样的地方,手机居然还有信号。
电话是卫无双打过来的。
燕飞扬刚一按下接听键,还没来得及开口,那边就响起了女汉子的咆哮之声。
“燕飞扬,你在哪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