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礼物、礼金和宴请,大隋办事处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超过两百隋分的礼物和礼金一律上缴充公。
礼物会在内部打折销售,包括阆苑郡工作人员,二三折至七八折不等,扫描二维码基本就能知道价格,根据实用性确定打折比例,也会出现假货。
赵某是消费类商品其中一个采购部门主管,每年涉及上百亿采购金额,商品价格总体比较透明,但难免会有三五个点的拉扯。
大隋办事处的采购,非常注重口碑和品牌,每纳入一家新供应商,都会谨慎对待。
赵某主管的部门,连续纳入多家新供应商,备案资料不详细,纳入理由牵强,采购量增加太快,被监管部门注意,遭到暗中调查。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赵某从占小便宜开始,超标准礼物礼金不上缴,累计金额好几十万。同一个部门,主管和部门其他人员,上缴礼物礼金总额差不多,明显有猫腻。
监管部门顺藤摸瓜,很快查明,赵某收受贿赂一千四百多万,全部来自新纳入的供应商。商品质量没有问题,价格比老品牌只便宜少许,但品牌效应不够;换句话说,把打广告的费用,用作贿赂之用。
正常情况下,没有知名度的品牌,既然节约了广告费,价格上理当优惠更多,靠口碑提升采购量。像这样的供应商,大隋办事处有不少,有些专门针对大隋市场,生产特供商品,价格便宜一大截。
大隋采购物资,供应商资金回笼非常快,譬如此前定制的储物戒指集装箱,几家企业从小做到大,如今都上了一定规模。集装箱到了大隋,绝大部份不再返回,留在当地继续使用。
华夏产的生活用品,洗发沐浴、牙膏牙刷、洁面护肤、洗衣粉液、各类服装等等,大隋的物资采购,扶持了一大批企业,大多会在成都平原设分厂。
大隋律法将贪污腐败分成三类:第一,个人品德有亏,爱占便宜触发的贪污腐败,譬如不上缴礼物礼金,属于轻罪;第二,小团体合谋的贪污腐败,譬如部门小金库,罪责加重一等;第三,官商勾结的贪污腐败,此乃重罪。
赵某的贪污腐败,定性为第三类,依大隋律法,贬为奴籍、流放和刑斩都有可能。
按照具体情况看,因为贪污腐败,采购价格比正常价格高了不少,造成大隋巨大的损失,又没有能力弥补造成的损失,重处的可能性很大。
赵某是华夏籍,不适用于大隋律法,只能追回财产损失,能抵的抵,判刑的事情,交给法院处置。
大隋办事处制定了新政策,提拔至中层的管理人员,必须入大隋籍,挂在阆苑郡,否则不得提拔。
犯罪成本抬高,铤而走险的人就会减少,“克己”是克制过度的欲望,犹如道家对自身的修行,面对纷纷扰扰的物质世界,没有多少大毅力之人。
阆苑郡和隋昌基金,从上到下,同样展开了反贪污腐败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