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雪落下时,五个多月的壮壮半躺半靠在围在他身后的褥子上,两只胖乎乎的小脚一上一下地蹬着,小胖手抓着明珠的一条手绢,一边咯咯大笑,一边作势要往自己的嘴里塞。
明珠抓住手绢的另一头轻轻往后扯,微笑着道:“不给吃,不给吃。”
她每扯一下,壮壮就使劲往回扯一下,两只又黑又亮又圆的大眼睛活泼泼地盯着她看,高兴得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好把两只胖乎乎的脚来回使劲地蹬。
“哎呦,我的乖宝宝,真乖真可爱。”明珠看得心都化了,捧着壮壮的小脸蛋使劲儿亲了一口,她已经能听见声音了,唐春来的治疗很有效,只不过耳力尚且不能和从前比。但也不是白白受了这罪,她这些日子按照宇文初的法子,苦练根据对方说话的唇形判断对方说话内容的本领,也自和素兰她们几个研究出一套用手势传达说话内容的办法。
因为听力还不太好,看唇形判断说话内容的法子也只适用于官话,且不熟练,所以她并未将这事儿传给外人知道,外头也只当英王妃还是听不见。她如今出门的标准配置就是一块镶了粗瓷板的小板子,一包炭条,一块湿帕子,谁要和她说话就自己上去写,写了擦,擦了写。
偶尔也能听见别人的讥笑声,她倒是无所谓,照旧笑呵呵地看着人家——假聋之后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知道那些平时非常热情的人的真面目。
因为见识到很多嘴脸,所以此刻看到壮壮天真无邪的模样就觉得极为难得可贵,明珠抱着壮壮的脸蛋又使劲亲了一口,再往壮壮的衣领里吹一口气,壮壮又是笑得不行,随手抓住了她头上的簪花并头,揪住就不放。
明珠痛得歪着头连声告饶:“壮壮乖儿子,快松手,快松手。妈呀,疼死我了。”
宇文初和傅明正站在门口瞧见这副场景,俱都笑了起来,男人在外头血雨腥风,回到家里想看见的不就是这些吗?明珠听见声音回头去瞧,立即赶傅明正走:“快走,快走,这里是我家不是你家,你自己算算你有多少天没回家了?也不怕四嫂找我算账。”
傅明正对着她比了几个手势,表示他不过是从这里路过,顺道进来看看壮壮而已。
明珠不客气地送他一个白眼:“想要儿子自己生去。”
宇文初立刻帮腔:“既然珠珠都这样说了,我就不留你了,四舅兄,慢走不送。”
傅明正淡然道:“殿下,过河拆桥不大好吧?”
宇文初就低声道:“要不,你其实是想让唐春来再帮你看看尾骨?别客气,咱们自家人,没什么不好说的。”
傅明正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过身快步走了。
宇文初也不管他,微笑着走过去把壮壮抱起来,先抛了两下,逗得壮壮“咯咯”笑,才满足地抱在怀里,用下颌上的胡茬轻轻去戳壮壮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