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脸不悦。
十年前她可以说是个刁蛮任性的公主,什么时候缺过服饰?更别提要亲手缝制了。国破家亡之后一心想着复仇,潜心习武,就算拿针线那也是迫不得已的。
成为容王府的小姐,对这女工也是个半吊子,自然不能和绣娘比。
她沉着脸将饭菜搁在桌上,扯过他手里的那半成品,不满道:“你要看不上自己去缝,我还不信你能做的比我好了。”
慕卿倏地笑了,瞧她将那衣物藏的紧,想来也是害羞了。他也没多说什么,坐下来便开始吃饭。
她睨了一眼,将那衣物放在一旁,出去之后又端大半盆药水进来。指着那木盆问道:“就这样把手伸进去吗?”
他侧脸看了看,点头道:“泡一泡对筋脉有好处。”
她蹲下来将一双手伸了下去,刚沾了水烫的她瞬间拿了起来,皱着小脸道:“有点烫,你确定我整双手伸进去,不会烫伤?”
“这个还要我教你?”他白了一眼起身走过来,顿下来抓住她手。
她反抗道:“你干什么?”
他二话不说抓住她手直接伸了进去,看她咬紧了牙关,然后又拿了出来。
“就这样反复着。”
她嘶了一声,撇撇嘴巴。虽然不情愿可也按照她说的好好泡了。水温差不多时,听他语气悠然道:“把脚也泡一泡。”
她这才抬起头向他看过去。
此时的慕卿正靠在床头,手上拿着书卷垂着眸子,逐字逐句的品读着。那温润的模样,是这些天来不曾见过的。好似白天和晚上不是同一个人一样。
她恍惚之余,才现那书卷是她平时闲来无事摘抄的,字迹时而工整时而缭乱,实在不适合给外人看。
她忙起身伸手去夺,却被他给移开,伸出手挡住她身子。
一双迷人的桃花眼带着浅浅的笑意,看着她道:“你如此迫不及待的扑过来,是要与本公子一起就寝?”
她一顿盯着那书卷,一阵腹诽。
“把书还给我。”
他紧蹙眉头,用了点力道将她给推开,“虽然姑娘大都小家子气,可也没有像你这般小气的。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污秽书卷,怎就不能给我看看?”
他轻笑着又翻看几页,“字迹时而工整,时而狷狂……”
她站在床前没好气的瞪着他,听他接着道:“都说字迹最能反应一个人的品性如何,这般对照来看,这应该不是出自你手吧?”
她听后直接扑了过去,将书卷夺了过来。
“看个字还能出这么多的感慨,你不去当和尚真是亏了。”她哼了一声将它放在书桌上,然后继续泡脚。
慕卿手边没了东西,又睡不着,索性靠在床头看着她。
她盯着自己的脚忽然想起什么,抬头问道:“你和铮小王关系不错,那你说说,他当真喜欢小脚女子?”
慕卿一愣,视线落在她脚上。随后想起女子的脚不能随意给男子看,他便移开了视线,轻咳两声道:“这是从哪里传的?从未听说他喜欢小脚女子。若他是真喜欢,你那脚算是大了点。不过,你和他没了婚约,就不要再想了。”
她翘起脚,明明就是三寸金莲,哪里大了?
“我也只是随口一问。毕竟在退婚前,有几个人说要好好照顾我一下,目的就是我这双脚。八成是想废了它,让我老死在那破旧的院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