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华夏的经济中心,繁华的大都会到处是高楼大厦,不得不让人感叹时代的日新月异,科技造就未来,却渐渐蒙蔽了传统,人们热衷于欧美的科幻英雄,根本不会在意真正的高手就隐藏在钢筋混凝土城市中的某个角落。
乔风现在已经算是个江湖人了,勉强来说也算是半个高手,让他很郁闷的是现在正被几个混混堵在一条小巷里。
“小妞,识相的就把身上值钱的东西掏出来,再陪哥们几个玩玩,不然划破了小脸蛋可就不美了。”
一个红发爆炸头亮了亮手中的尖刀,淫笑着慢慢走了过来,身边几个同伙也摩拳擦掌,还能听到吞口水的声音。
“唉,哪里的流氓都一个样啊……”乔风想起了龙潭七狼,当初他们也是这副模样,好在被拉堡三雄给收编了,现在应该都当上店长了吧?
为什么乔风回出现在这呢?话要从白天说起。
从庐山下来以后,他为了不暴露行踪,不断换乘过路车往北行进,来到魔都也只是路过而已,本不打算进城,可是却在路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匆匆下车,一路跟进了市区,却被外滩拥挤的游客给堵住了,好不容易挤出重围,对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无奈之下,他只好在附近搜寻,谁知道正主没找到,却被这几个混混给盯上了。
以乔风的警觉,自然很早就发现了他们,之所以走到这个小巷,无非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他们解决了,可是混混却把他当成了个慌不择路的蠢女人。
“哈哈,你叫呀,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混混舔着嘴唇,伸出了魔爪。
“叫你妹啊,都多少年了你们这些杂鱼能不能换句台词?”乔风一阵无语,手中的钢针蓄势待发。
“你们干什么!”就在这时,一个人影出现在巷口,路灯昏暗,隐隐约约看出这是个年轻男子。
“滚!别管闲事!”红发混混舞着刀厉声威胁,男子没有退缩,向着他们走过来。
“找死!”几个混混怒了,挥刀围上去,男子身手倒是不错,根本没有给他们近身的机会,三两下就全部打翻在地。
“算你狠!”混混们撂下句狠话撒腿就跑,男子追出巷子口,不一会又折返回来,“姑娘你没事吧?”
“没事。”乔风看清了他的脸,虽然有少许苍白,但是棱角分明,异常英俊,双眸深情款款,流露出关心的神色。
乔风打了个冷颤,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被英雄救美,要换成个女人,还不感动得一塌糊涂啊?他心里别扭,嘴上还是道了谢,毕竟别人是见义勇为。
“姑娘客气,那么晚了,一个人出来要多注意些。”男人充满磁性的声音非常有亲和力。
“嗯,我知道了。”乔风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我叫易云,不知道姑娘芳名?”男人露出了潇洒的笑容。
“我叫……风天天。”乔风情急之下把自己的姓拆了,胡乱编了个名字。
“风天天?天天疯?哈哈,姑娘的名字真有意思。”易云开起了玩笑。
乔风大翻白眼,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很有魅力,只可惜他是个大老爷们,提不起半点兴趣。易云坚持着要送他回家,可是乔风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只能说自己是个丢失钱包行李的游客搪塞过去,易云却更热情了,说自己有一套公寓可以让他借宿,乔风心想人家要好人做到底,自己反正没地住,凑合着混一晚得了,点头同意了他的建议。
没过多久他们就来到了一栋高级公寓,这地段目测房价可不是一般的贵,易云很绅士地领着他进了门,宽敞奢华的装修让乔风都倒吸了口冷气,“你不会是个富二代吧?”
“我是名医生,还开了家小公司。”易云为他倒了杯水,“都是自己挣的。”
乔风咋舌不已,这易云看上去不过三十岁,比他也大不了多少,想起自己的破酒吧,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接下来易云带他参观了各个房间,这个男人很有修养,谈笑风生又有点小幽默,再加上那副英俊的脸,还那么有正义感,最重要还有钱,乔风不免感叹,他要是个女人,一定已经被迷得神魂颠倒了,“你没有女朋友吗?”他好奇问道。